部直屬各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積極推動水利行業采用先進實用技術,切實提高水利行業技術水平,有力支撐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擬于近期組織開展《2024年度水利先進實用技術重點推廣指導目錄》技術征集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流程
1.符合《水利先進實用技術重點推廣指導目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的申報單位,可通過水利部科技推廣中心業務管理信息系統(http://cwsts.mwr.cn:8080/web)按要求進行申報。相關申報文件格式見管理系統。
2.申報單位首次登錄管理系統須按要求完成管理員賬戶注冊。已注冊單位可直接在線填報。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所屬單位申報材料須提交至推薦單位進行審核。
3.推薦單位應加強對所推薦技術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按時將推薦技術通過管理系統統一提交至水利部科技推廣中心。
二、申報推薦
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為推薦單位,應對所推薦技術的真實性等負責。
水利部直屬單位、中央企業、有關高校及其他技術持有單位可直接向水利部科技推廣中心申報,并對申報技術的真實性等負責。
三、具體申報要求
1.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學研究院申報技術原則上不超過20項;長江水利委員會、黃河水利委員會推薦技術原則上不超過40項。其中,長江科學院、黃河水利科學研究院申報技術原則上不超過20項;其他流域管理機構推薦技術原則上不超過20項;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推薦技術原則上不超過5項;各共建高校申報技術原則上不超過5項;其他申報單位申報技術原則上不超過2項。
2.管理系統申報受理時間為2024年1月22日至3月8日申報材料經管理機構受理后,申報信息原則上不得更改。
3.申報技術名稱非產品名稱,應提煉總結關鍵技術部分內容,做到清晰、準確、簡短,不能含有籠統、不確定性和夸大性表述。
4.同一項技術及在推廣證書有效期內的技術禁止更換推薦單位、完成人等信息多頭申報或重復申報。相同知識產權證明材料禁止重復使用。上述情況一經發現,按照《辦法》規定予以處理,申報單位列入誠信黑名單。
5.申報單位應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制作并上傳短視頻文件,內容包含技術原理、研發路徑、應用場景及應用效果介紹,大小不超過 300M。
來自:水利部科技推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