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前一年完成國家下達的河湖健康評價任務
發布時間:2025-02-04 瀏覽次數: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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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推進幸福河湖建設、全面摸清全省河湖健康狀況,我省發布《河流(湖泊)健康評價技術規范》地方標準,構建起5個準則層23項評價指標體系,指導規范各地科學開展河湖健康評價工作。截至2024年底,已全部完成省內流域面積2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評價工作并形成河湖健康檔案,提前一年完成國家明確的河湖評價任務。年內,我省牽頭承擔海河流域跨省河湖健康評價試點工作,積極聯合北京、天津、山東等6省(市、自治區)首次形成12條(個)跨省河湖健康評價成果,為流域內開展跨省河湖保護治理、推進幸福河湖建設提供了寶貴的探索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