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一)中央下達水利發展資金預算和績效目標情況
1.中央下達資金預算情況
2022年度,中央共下達我省水利發展資金314227萬元。其中提前批302515萬元(財農〔2021〕102號),第二批11712萬元(財農〔2022〕32號)。具體情況如下:
(1)流域面積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下達資金37298萬元;
(2)小型水庫安全運行下達資金133萬元;
(3)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下達資金200000萬元;
(4)中型灌區節水改造下達資金11998萬元;
(5)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下達資金11900萬元;
(6)農村飲水工程維修養護下達資金15941萬元;
(7)河湖長制下達資金1000萬元;
(8)水土保持、水資源節約與保護、山洪災害防治支出方向下達資金35957萬元。
2.中央下達績效目標情況
2022年4月8日,財政部以財農〔2022〕32號文下達了我省2022年水利發展資金任務清單和績效目標,具體情況如下:
(1)治理流域面積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長度228公里;
(2)小型水庫除險加固1座;
(3)實施山洪災害防治 65個縣;
(4)山洪溝治理6條;
(5)實施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試點縣數2個;
(6)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面積25萬畝;
(7)新增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面積910萬畝;
(8)農村飲水工程維修養護5058處;
(9)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維修養護縣數65個;
(10)農村飲水工程維修養護覆蓋服務人口1780萬人;
(11)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面積562平方公里。
3.資金整合總體情況
為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確保平穩過渡,脫貧縣繼續延續整合試點政策,在中央和省、市級財政投入保持總體穩定的基礎上,繼續向脫貧縣傾斜支持。按照脫貧縣縣均投入規模不低于其他縣平均投入規模的原則,在充分考慮規劃任務、地方需求等情況的基礎上,統籌加大對脫貧縣支持力度。根據國家和省政府有關脫貧縣資金整合要求,除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試點資金外,其它中央水利發展資金全部納入資金整合范圍,有關部門和地方不得限定資金在脫貧縣用途,不得審批項目。為此,我省下達到脫貧縣的資金沒有安排下達任務清單和績效目標。
2022年我省安排脫貧縣資金共計95917.19萬元,涉及國定脫貧縣45個。按照政策要求,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資金40805.79萬元納入考核范圍,剩余脫貧縣資金55111.4萬元不納入考核范圍。2022年中央水利發展資金安排用于脫貧縣的情況如下:
(1)流域面積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資金切塊安排20310.3萬元;
(2)小型水庫維修養護資金切塊安排2053.16萬元;
(3)中型灌區節水改造資金切塊安排7017.6萬元;
(4)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資金切塊安排4860萬元;
(5)農村飲水工程維修養護資金切塊安排6363.64萬元;
(6)水土保持資金切塊安排9610萬元;
(7)水資源管理資金切塊安排921.7萬元;
(8)節約用水資金切塊安排754萬元;
(9)山洪災害非工程措施資金切塊安排2221萬元;
(10)農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換安排資金27383萬元;
(11)灌溉水源置換安排資金13089萬元;
(12)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安排資金333.79萬元;
(13)河湖長制資金切塊安排1000萬元。
綜上,納入本次自評范圍的中央水利發展資金為259115.60萬元,其中下達市、縣(市、區)資金253259.60萬元,列入省本級部門預算資金5856萬元。根據本年度脫貧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情況,結合省級水利發展資金投資計劃及我省水利改革發展重點任務,對2022年度中央水利發展資金績效指標值做了相應調整,于2022年12月14日向水利部、財政部報送《關于2022年中央水利發展資金績效目標和任務清單調整情況的報告》(冀水財〔2022〕238號),并抄送財政部河北監管局,調整備案后的績效目標情況如下:
產出指標:治理流域面積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長度150.35公里,小型水庫除險加固1座,實施山洪災害防治縣數41個,山洪溝治理6條,實施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試點縣1個,實施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項目15個,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面積9.88萬畝,新增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面積300萬畝,農村飲水工程維修養護3460處,小型水庫工程維修養護559座。
質量指標:截至2023年6月底,完工項目初步驗收率100%,工程驗收合格率100%,已建工程不存在質量問題。
時效指標:截至2022年底,投資完成比例≥80%;截至2023年6月底,投資完成比例100%。
經濟效益指標:新增、恢復灌溉面積2.23萬畝,改善灌溉面積2.88萬畝,新增糧食綜合生產能力453.3萬公斤,保護耕地面積34.88萬畝。
社會效益指標:中小河流治理保護人口58.13萬人,小型水庫除險加固保護人口0.02萬人,山洪災害防治保護人口663.6萬人,農村飲水工程維修養護覆蓋服務人口1448.1萬人,其他水利工程設施維修養護覆蓋服務人口96.87萬人。
生態效益指標: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面積275平方公里,新增年節水能力160萬立方米,地下水壓采量(能力)85000萬立方米。
可持續影響指標:已建工程能夠良性運行,工程能夠達到設計使用年限。
滿意度指標:受益群眾滿意度≥90%。
(二)預算和績效目標分解情況
1.資金分配情況
按照水利規劃和年度預算相銜接的原則,根據財政部、水利部下達我省的年度資金預算、任務清單,統籌考慮涉農資金整合切塊情況和省委、省政府確定的年度重點工作,在確保完成約束性任務的前提下,綜合考慮目標任務、績效因素、政策傾斜權重占比因素,對中央水利發展資金年度預算進行分解、下達。
2021年,我省修訂了《河北省水利發展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冀財規〔2021〕1號),明確中央水利發展資金采取定額補助、因素法進行分配,其中績效因素權重占30%,以省財政廳、省水利廳組織開展的相關績效評價及有關監督檢查結果作為資金分配、傾斜支持的依據。2022年10月,財政部、水利部修訂印發《水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22〕81號)后,依據相關規定并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省財政廳、水利廳聯合印發了《河北省水利發展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冀財農〔2023〕25號),并按要求報送財政部、水利部備案,抄送財政部河北監管局。
2.預算和績效目標省內分解下達情況
(1)預算資金分解下達情況
在收到中央水利發展資金預算下達文件后,按照財政部、水利部要求,我省在規定的30日內將2022年度中央水利發展資金分解下達到市、縣(市、區),有關資金分解文件分別于2021年12月10日前、2022年5月20日前報送財政部、水利部及財政部河北監管局備案,具體情況如下:
提前批資金302515萬元中296659萬元,于2021年12月6日以《河北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中央水利發展資金預算的通知》(冀財農〔2021〕130號)文件下達至相關市、縣(市、區);剩余省本級實施的5856萬元,列入2022年度省水利廳部門預算。
第二批資金11712萬元,于2022年5月12日以《河北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2年中央水利發展資金預算的通知》(冀財農〔2022〕54號)文件全部下達至相關市、縣(市、區)。
預算分解下達市、縣(市、區)和支出方向如下:
流域面積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安排資金39614.8萬元,涉及縣(市、區)共24個,其中脫貧縣14個,資金20310.30 萬元,非脫貧縣10個,資金19304.50 萬元;
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安排資金133萬元,涉及縣(市、區)共1個,非脫貧縣1個,資金133萬元;
小型水庫維修養護安排資金5361.96萬元,涉及縣(市、區)共71個,其中脫貧縣30個,資金2053.16 萬元,非脫貧縣41個,資金3308.80萬元;
中型灌區節水改造安排資金9428.6萬元,涉及市、縣(市、區)共8個,其中脫貧縣4個,資金7017.60萬元,非脫貧縣4個,資金2411萬元;
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安排資金12960萬元,涉及縣(市、區)共3個,其中脫貧縣2個,資金4860萬元,非脫貧縣1個,資金8100萬元;
農村飲水工程維修養護安排資金15061.64萬元,涉及市、縣(市、區)共172個,其中脫貧縣44個,資金6363.64 萬元,非脫貧縣128個,資金8698萬元;
水土保持安排資金17930萬元,涉及縣(市、區)共36個,其中脫貧縣20個,資金9610萬元,非脫貧縣16個,資金8320萬元;
水資源管理安排資金2336萬元,涉及縣(市、區)共4個,其中脫貧縣3個,資金921.70萬元,非脫貧縣1個,資金1414.30 萬元;
節約用水安排資金2704萬元,涉及縣(市、區)共21個,其中脫貧縣5個,資金754 萬元,非脫貧縣16個,資金1950萬元;
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安排資金5377萬元,涉及省本級和縣(市、區)共71個,其中脫貧縣29個,資金2221萬元,非脫貧縣41個,資金1100 萬元,省本級項目1個,資金2056萬元;
山洪溝治理安排資金2320萬元,涉及縣(市、區)共6個,非脫貧縣6個,資金2320萬元;
農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換安排資金146964萬元,涉及縣(市、區)共38個,其中脫貧縣11個,資金27383萬元,非脫貧縣27個,資金119581萬元;
灌溉水源置換安排資金42676萬元,涉及縣(市、區)共19個,其中脫貧縣6個,資金13089萬元,非脫貧縣13個,資金29587萬元;
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項目安排資金2200萬元,涉及市、縣(市、區)共26個,其中脫貧縣7個,資金333.79 萬元,非脫貧縣19個,資金1866.21 萬元;
補水河道清理整治安排資金2000萬元,涉及縣(市、區)1個,非脫貧縣1個;
地下水水位自動監測系統運行維護經費安排資金3000萬元,涉及省本級1個;
平原區地下咸水資源調查評價安排資金600萬元,涉及省本級1個;
華北地區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河北省)效果技術評估安排資金1200萬元,涉及市共9個,非脫貧縣9個;
地下水壓采年度評估和年度計劃編制安排資金195萬元,涉及市共5個,非脫貧縣5個;
地表水與地下水聯合應用灌溉技術優化和節水潛力開發項目安排資金465萬元,涉及省本級1個;
河道治理安排資金500萬元,涉及縣(市、區)共1個,非脫貧縣1個;
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測算安排資金200萬元,涉及省本級1個;
河湖長制安排資金1000萬元,涉及縣(市、區)共1個,脫貧縣1個。
具體資金分解情況詳見本文附表:河北省中央財政水利發展資金預算分解情況表(含脫貧縣)。
(2)績效目標分解下達情況
中央水利發展資金預算文件下達后,我省分別以冀財農〔2021〕130號、冀財農〔2022〕54號,在自收到中央資金文件30日內,對2022年中央水利發展資金預算績效目標進行分解下達。
統籌考慮脫貧縣涉農資金切塊整合與年度重點工作任務情況,按照《中央財政水利發展資金績效管理暫行辦法》(財農〔2017〕30號)、《河北省財政水利發展資金績效管理辦法》(冀財規〔2021〕1號),對2022年度中央水利發展資金績效目標作了相應調整。2022年12月14日,省水利廳會同省財政廳印發了《關于調整2022年水利發展資金任務清單和績效目標的通知》(冀水財〔2022〕244號)文件,將任務清單和績效目標分解下達至各市、縣(市、區)。調整后的具體績效目標分解情況詳見本文附表:河北省中央財政水利發展資金績效目標分解情況表(不含脫貧縣整合資金)。
(三)實施項目情況
財政部、水利部下達我省2022年度中央水利發展資金,主要用于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庫安全運行、山洪災害防治、水利工程設施維修養護、中型灌區節水改造、水資源節約與保護、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等支出方向,扣除脫貧縣整合資金后,納入此次評價范圍的中央水利發展資金259115.6萬元(其中對下補助253259.6萬元,省本級5856萬元)。與上述同支出方向納入此次評價范圍的省級水利發展資金29221.50萬元,地縣財政自籌資金944574 萬元,其他資金67071.84萬元。上述資金共計1299982.94萬元,具體實施項目及投資情況如下:
1.中小河流治理
2022年中小河流治理項目10個,績效目標為治理流域面積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長度150.35公里,保護人口58.13萬人,保護耕地面積34.88萬畝。本項目安排投資43027.54萬元,其中:中央水利發展資金19304.5萬元;省級水利發展資金10159萬元;地縣財政自籌資金13564.04萬元。
2.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
2022年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主要用于農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換、灌溉水源置換、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補水河道清理整治、地下水水位自動監測系統運行維護、平原區地下咸水資源調查評價、華北地區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河北省)效果技術評估、地下水壓采年度評估和年度計劃編制、地表水與地下水聯合應用灌溉技術優化和節水潛力開發、河道治理、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測算等11類項目,安排投資1191984.22萬元,其中:中央水利發展資金200000萬元,省級水利發展資金11420萬元,地縣財政自籌資金914294.25萬元,其他資金66269.97萬元。具體實施情況如下:
農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換項目38個,績效目標為其他水利工程設施維修養護覆蓋服務人口96.87萬人,地下水壓采量(能力)1283.33萬立方米。安排投資1108735.41萬元,其中:中央水利發展資金146964萬元;地縣財政自籌資金898861.66萬元;其他資金62909.75萬元。
灌溉水源置換項目19個,績效目標為地下水壓采量(能力)5004.4萬立方米。安排投資72664.13萬元,其中:中央水利發展資金42676萬元;省級水利發展資金 11420萬元;地縣財政自籌資金15207.91萬元;其他資金3360.22萬元。
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項目26個,績效目標為新增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面積300萬畝。安排投資2225萬元,其中:中央水利發展資金2200萬元;地縣財政自籌資金25萬元 。
補水河道清理整治項目1個,安排投資2000萬元,全部為中央水利發展資金。
地下水水位自動監測系統運行維護項目1個,安排投資3000萬元,全部為中央水利發展資金。
平原區地下咸水資源調查評價項目1個,安排投資600萬元,全部為中央水利發展資金。
華北地區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河北省)效果技術評估項目9個,安排投資1200萬元,全部為中央水利發展資金。
地下水壓采年度評估和年度計劃編制項目5個,安排資金195萬元,全部為中央水利發展資金。
地表水與地下水聯合應用灌溉技術優化和節水潛力開發項目1個,安排資金465萬元,全部為中央水利發展資金。
河道治理項目1個,安排投資699.68萬元,其中:中央水利發展資金500萬元;地縣財政自籌資金199.68萬元。
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測算項目1個,安排資金200萬元,全部為中央水利發展資金。
3.小型水庫安全運行
2022年小型水庫安全運行主要為小型水庫除險加固項目1個,績效目標為小型水庫除險加固1座,保護人口0.02萬人。安排投資432.58萬元,其中:中央水利發展資金133萬元,省級水利發展資金47.50萬元,地縣財政自籌資金252.08萬元。
4.中型灌區節水改造
2022年中型灌區節水改造項目4個,績效目標為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面積9.88萬畝,新增、恢復灌溉面積2.23萬畝,改善灌溉面積2.88萬畝,新增糧食綜合生產能力453.30萬公斤,新增年節水能力160萬立方米。安排投資7212.09萬元,其中:中央水利發展資金2411萬元,省級水利發展資金1465萬元,地縣財政自籌資金2697.13萬元,其他資金638.96萬元。
5.水土流失治理
2022年水土流失治理主要是開展水土保持重點建設工程項目16個,績效目標為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面積275平方公里。安排投資11161.64萬元,其中:中央水利發展資金8320萬元,省級水利發展資金2749萬元,地縣財政自籌資金86.89萬元,其他資金5.75萬元。
6.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
2022年實施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項目1個。績效目標為實施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試點縣數1個。安排投資20500萬元,其中:中央水利發展資金8100萬元,地縣財政自籌資金12400萬元。
7.水資源節約與保護
2022年水資源節約與保護項目16個,水資源節約與保護項目實施績效目標為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項目數15個。安排投資 2010萬元,其中:中央水利發展資金1950萬元,地縣財政自籌資金60萬元。
8.山洪災害防治
2022年山洪災害防治包括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項目和山洪溝治理項目,安排投資7110.48萬元,其中:中央水利發展資金5476萬元,省級水利發展資金771萬元,地縣財政自籌資金742.89萬元,其他資金120.59萬元。具體實施情況如下:
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項目42個(含省本級1個),績效目標為山洪災害防治41個縣,保護人口663.6萬人。安排投資3327.57萬元,其中:中央水利發展資金3156萬元(含省本級2056萬元),省級水利發展資金97萬元,地縣財政自籌資金74.57萬元。
山洪溝治理項目6個,績效目標為山洪溝治理6條,安排投資3782.91萬元,其中:中央水利發展資金2320萬元,省級水利發展資金674萬元,地縣財政自籌資金668.32萬元;其他資金120.59萬元。
9.水利工程設施維修養護
2022年水利工程設施維修養護項目包括農村飲水工程維修養護項目、小型水庫工程設施維修養護項目。安排投資15029.68萬元,其中:中央水利發展資金12006.80萬元,省級水利發展資金2610萬元,地縣財政自籌資金376.31萬元,其他資金36.57萬元。具體實施情況如下:
農村飲水工程維修養護項目128個,績效目標為農村飲水工程維修養護3460 處,覆蓋服務人口1448.10萬人,安排投資10709.67萬元,其中:中央水利發展資金8698萬元,省級水利發展資金2000萬元,地縣財政自籌資金7.62萬元;其他資金4.05萬元。
小型水庫工程設施維修養護項目41個,績效目標為實施小型水庫工程維修養護559座。安排投資4320.01萬元,其中:中央水利發展資金3308.8萬元,省級水利發展資金610萬元,地縣財政自籌資金368.69萬元,其他資金32.52萬元。
10.水資源管理
水資源管理項目1個,安排投資1514.71萬元,其中:中央水利發展資金1414.30萬元,地縣財政自籌資金100.41萬元。
脫貧縣實施項目及投資情況說明:
2022年我省安排脫貧縣中央水利發展資金共計95917.19萬元,具體如下:
(1)流域面積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資金20310.3萬元;
(2)小型水庫維修養護資金2053.16萬元;
(3)中型灌區節水改造資金7017.6萬元;
(4)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資金4860萬元;
(5)農村飲水工程維修養護資金6363.64萬元;
(6)水土保持資金9610萬元;
(7)水資源管理資金921.7萬元;
(8)節約用水資金754萬元;
(9)山洪災害非工程措施資金2221萬元;
(10)農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換資金27383萬元;
(11)灌溉水源置換資金13089萬元;
(12)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資金333.79萬元;
(13)河湖長制資金1000萬元。
(四)績效目標實現情況
河北省2022年度中央水利發展資金考核的績效目標:
產出指標:流域面積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長度150.35公里,小型水庫除險加固1座,實施山洪災害防治縣數41個,山洪溝治理6條,實施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試點縣1個,實施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項目15個,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面積9.88萬畝,新增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面積300萬畝,農村飲水工程維修養護3460處,小型水庫工程維修養護559座。
質量指標:截至2023年6月底,完工項目初步驗收率100%,工程驗收合格率100%,已建工程不存在質量問題。
時效指標:截至2022年底,投資完成比例≥80%;截至2023年6月底,投資完成比例100%。
經濟效益指標:新增、恢復灌溉面積2.23萬畝,改善灌溉面積2.88萬畝,新增糧食綜合生產能力453.3萬公斤,保護耕地面積34.88萬畝。
社會效益指標:中小河流治理保護人口58.13萬人,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保護人口0.02萬人,山洪災害防治保護人口663.6萬人,農村飲水工程維修養護覆蓋服務人口1448.1萬人,其他水利工程設施維修養護覆蓋服務人口96.87萬人。
生態效益指標: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面積275平方公里,新增年節水能力160萬立方米,地下水壓采量(能力)85000萬立方米。
可持續影響指標:已建工程能夠良性運行,工程能夠達到設計使用年限。
滿意度指標:受益群眾滿意度≥90%。
以上績效目標全部按時完成。
二、綜合評價結論
2022年,我省水利項目建設進展順利,如期完成了預定目標,完成投資規模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利用規模均在全國前列。省市縣各級部門對中央水利發展資金項目建設高度重視,及時掌握、定期調度、全力推進。項目法人組織制度健全、前期工作扎實、建設管理規范、資金管理嚴格、督促檢查到位、運行管護良好、效益發揮明顯、群眾滿意度高。
綜上所述,我省全年各項績效目標任務全面完成,省級自評得分99.6分。